(1)已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,奖励600万元荣誉资质,每年200万元;
(1)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,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、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,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给予直接支持;
强化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扶持政策的统筹协调,采用省市联动、无偿资助方式,竞争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。
各地市工信部门通过加大对示范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力度,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。
(1)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、专项建设基金、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扶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,推动政府优先采购;
(2)各地要积极争取协调地方配套资金,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;
(3)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制造示范企业、园区提供便捷、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。
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,从政策、资金、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扶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,加快示范基地产业集聚和应用试点。
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,给予“金融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的组合式激励,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。
(1)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;对属于集成电路、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;
(2)对菏泽市除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外,其他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;对菏泽市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。
(1)在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中,择优评选推荐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;符合条件的,支持参加省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;
(2)鼓励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通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开展技术创新,实现管理提升,对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要求的,给予专项资金支持;
(3)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投资项目、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股权投资项目等项目。
中小企业“隐形冠军”推荐发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,并对认定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、政策扶持。
初次被认定为省级瞪羚、独角兽的企业,按相关政策实施扶持激励。鼓励市、县政府给予配套资金支持。
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型制造企业按照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。鼓励有条件的市结合实际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。
支持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承担国家、省级相关研发任务,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能,对省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予以支持。
(1)年销售(营业)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民营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;
(2)年销售(营业)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的民营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;
(3)年销售(营业)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。
(1)“十强”产业“雁阵形”集群。原则上每年每个产业至少扶持2个。对遴选确定的“雁阵形”产业集群,省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每个给予最高500万元专项激励;
(2)“十强”产业集群领军企业。根据入库领军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情况,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亿元且年增长10%以上的,省财政对当地政府给予分档奖励。其中,增幅在10%-20%(含)的部分球王会,按省级留成的30%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;增幅在20%以上的部分,按省级留成的50%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。
(1)从培育库中优选50家左右标杆企业进行“一对一”专业化服务辅导,优先引导汇聚金融资本、技术、人才、项目与标杆企业对接。省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;
(2)加大对入库企业研发支持力度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给予支持,最高补助1000万元;
(3)支持入库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球王会,对升级为相应国家级创新平台的,省财政按规定给予每个1000万元经费支持。
山东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名单和50强名单的通知
球王会